东阳婚姻律师:法庭辩论离婚案件的技巧有哪些
俗话说“理由不清楚”。诉讼也是如此。双方的观点不仅需要证据的支持,还需要用清晰的语言总结自己的主张,用合理的语言指出对方的错误观点,以获得法院的支持。这个过程就是法庭辩论。法院调查阶段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东阳婚姻律师——张瑞瑞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谁是错误的一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一、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谁是过错方的辩论
庭审辩论应围绕这三个有争议的焦点展开,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每个有争议的焦点的陈述都应该简洁、合理,不能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可能会感到困惑。
一般来说,我们应该从婚姻基础、婚姻关系、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五个方面来阐述我们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和被告应该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围绕以上五个方面进行辩论。
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是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恋爱接触时间长短,恋爱期间感情如何。
2.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是指婚后夫妻的感情生活,是否经常吵闹,甚至是否发生激烈的冲突。
3.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第三方的介入,还是双方不同的生活观念,还是严重的性格不和造成的。
4.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是指夫妻关系的现状,是否分居,是否仍然同居,同吃同住等。
5.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分歧的矛盾是否可以调和,是否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救夫妻关系,使夫妻重归于好。
谁是过错方,一般也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根据《婚姻法》及其有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照顾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三种:婚姻不忠、家庭暴力和坏习惯。如果能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可能有一定的优势。
二、子女抚养辩论
在子女抚养方面,辩论主要集中在判断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中心原则上。例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第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有关规定,2岁以下的儿童一般由妇女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在同等条件下,法院更有可能判决由妇女抚养。
第二,从孩子的性别出发。如果孩子是一个女孩,年龄接近10岁,因为女人在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方面更有经验,在同样的条件下,法院判决女人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第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来看。如果父母收入较高,可能会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定为收入较高的一方。
第四,从孩子一贯的成长环境来看,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房子里,学校也在房子周围等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监护权所有权的因素。
三、财产分割辩论
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等分。当然,在处理具体情况时,我们也应该考虑财产的来源、照顾妇女和无过错的一方。这些听起来很简单,但在实践中可能非常复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原被告和被告能够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或者在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的重点有两个:
第一,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和被告拥有哪些共同财产可能是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例如,原告可能会说被告隐藏了共同存款;另一个例子是,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全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另一个例子是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债务,等等,是共同财产范围不明确的表现。
第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也就是说,在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后,如何分割这些共同财产也可能是原被告争议的焦点。例如,离婚分割财产就像分割蛋糕。首先,我们需要解决蛋糕有多大,是8英寸还是10英寸。如果经过证明或协商,双方一致认为蛋糕是10英寸,接下来是如何分割蛋糕,是一人一半,还是男半女半,半小多少,半大多少,可能是下一个争议的焦点。
东阳婚姻律师法庭辩论通常有两轮,第一轮通常需要很长时间,通常在10分钟内。第二轮是对双方提出的第一轮观点的进一步辩论,通常不会太长,在5分钟内。如果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对方没有大的或其他明确的辩论意见,建议双方进行第二次辩论,让双方对婚姻感情、夫妻关系和其他争议焦点表达自己的观点。必要时,双方可以混合一些真实的情感表达,使法官能够直接感受到双方的意图,而不必从律师或其代理人那里获得这些信息。